乌克兰华侨华人协会章程
1.总则 1.1. 乌克兰华侨华人协会(以下简称组织)为非营利公共组织,基于其成员的共同利益上团结大家, 1.2. 协会俄语全称—“乌克兰华侨华人”社会团体。 1.3. 协会俄语简称—乌克兰华侨华人协会。 1.4. 协会英语全称—Public organization «Diaspora Chinese in Ukraine». 1.5. 协会英语简称—PO «DCIU». 1.6. 乌克兰华侨华人协会的成立和运营是符合乌克兰宪法、乌克兰“有关社会团体”法、其他成文法规以及本章程。 1.7. 协会建立和运作是在该组织成员自愿、平等、自治、法制、选举产生和理事机构问责制、透明度工作的原则上进行的。 1.8. 协会在国家注册时起,就获得了法人的资格,符合现有相关法律,具有自己刊物、公章以及带有自己名称的公文纸、帐号(其中包括银行机构外汇帐号)、自己的标志。按照法律的规定对组织的标志进行注册。 1.9. 协会的活动可在乌克兰镜内延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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